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草酸鋰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26-07-17
評價報告名稱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企業’)是由廣州天賜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 年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冊的一家獨資企業,注冊地址位于江西湖口高新 技術產業園區,經營范圍包括:鋰離子電池電解液材料、 日用精細化工產 品、表面活性劑、添加劑(易制毒化學品及危險化學品除外)研究、制造、 批發、零售;經營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 該企業前期已于2025年3月14日經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換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1]0650號,許可范圍:“鳳凰蕪基地:N,N-二甲丙二胺(5kt/a)、氫氣、六氟磷酸鋰(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鋰(0.3kt/a)、電解液(6kt/a)、液體六氟磷酸鋰(6kt/a)氫氟酸(2.4kt/a)、硫酸(38830t/a)、氟化鉀溶液(39%,91.4t/a)。龍山北基地:30%雙氟磺酰亞胺鋰-碳酸甲乙酯溶液(6666.75t/a)、30%雙氟磺酰亞胺鋰-碳酸二甲酯溶液(6666.75t/a)、鹽酸(30%,14116.2t/a)、二氧化硫(2970.5t/a)、碳酸甲乙酯(EMC)液體鋰鹽(32%,100kt/a)、碳酸二甲酯(DMC)液體鋰鹽(32%,100kt/a)、二氟磷酸鋰(500t/a)、五氟化磷(48kt/a)、氟化鋰(10kt/a)、碳酸甲乙酯(9467t/a)、碳酸二甲酯(9467t/a)、電解液(150kt/a)、氟化鉀溶液(25%,7698.7t/a)、電子級碳酸甲乙酯(50kt/a)、電子級碳酸二乙酯(20kt/a),副產品:甲醇(26285.9t/a)、48%氫氟酸(25536.32t/a)、硫酸(187316.73t/a,濃度89%-98%)”。 企業在江西湖口高新技術產業園設有鳳凰蕪基地、龍山基地((以龍山大道劃分為龍山北基地、龍山南基地))。該企業擬在龍山北基地現有用地內建設年產2000噸草酸鋰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用地處于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基地內目前建設有年產75500噸鋰電基礎材料項目、年產95000噸鋰電基礎材料及10萬噸二氯丙醇項目、年產20萬噸鋰電材料項目。 本項目屬新建項目,采用單水氫氧化鋰與二水草酸中和反應生產草酸鋰,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2016年以來異地轉入的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項目”。 本項目于2026年04月09日取得由湖口縣行政審批局頒發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憑證(項目統一代號:2604-360429-04-05-591258)。 本項目產品草酸鋰用于鋰電池添加劑,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項目屬于C類(制造業)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266(專用化學產品制造)2669(其他專用化學產品制造)。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第十九項11條:“鋰電子電池用……氟代碳酸乙烯酯電解質與添加劑”),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根據《湖口縣化工園區產業發展指引和禁限控目錄》,本項目列入鼓勵發展類(序號C03國標代碼45:鋰電子電池用……氟代碳酸乙烯酯電解質與添加劑”),本項目產品不屬于目錄中“禁止部分”與“限制和控制部分”,使用的原輔料未列入禁止、限制類。本項目符合所在化工園區產業結構政策。 本項目涉及物料有:二水草酸、單水氫氧化鋰、純水、氮氣(壓縮的);產品為草酸鋰。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版,2026年新增)》,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有:單水氫氧化鋰、氮氣(壓縮的)。本項目生產單元(草酸鋰裝置區)、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本項目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項目不涉及中間產品和副產品,因此,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1]第41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89號令修正),企業不需要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項目組成員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羅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報告編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報告審核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過程控制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本報告在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選址與周邊環境對策措施。 6.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7.其它建議。 以上意見詳見報告具體內容。 | |||
評價結論 | 1.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本項目屬于鼓勵類;擬建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化工園區內,屬江西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化工園區;本項目于2026年04月09日取得由湖口縣行政審批局頒發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憑證(項目統一代號:2604-360429-04-05-591258),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產業政策。 2.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本項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毒性原料介質,外部防護距離執行標準規范有關距離要求,結合本項目外部環境,本項目涉及的生產儲存裝置與廠外建筑設施的防火間距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距離要求。 3.本項目廠址距離長江約1.4km外,符合《鄱陽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環境保護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09]11號)的要求。 4.本項目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本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5.本項目《可研》中未提及或者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后續工作中能合理采納。 6. 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草酸鋰項目安全條件、廠址、總體布局、主要技術和工藝、裝置、設備設施、公用和輔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滿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能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第77號令修改)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項目在下階段的安全設施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可研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報告書中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擬建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6.1.1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6.7.17 | |
現場參加人員 | 企業代表、杜凡奇、劉求學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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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九江天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草酸鋰項目安全預評價(上傳終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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