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制氨站工程)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制氨站工程)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乾照光電”或“該企業”)成立于 2017 年7月,注冊資本 20 億元人民幣,系廈門乾照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建于望城新區寧遠大街 1288 號,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4754-2017) 及其修改單 (GB/T4754-2017/XG1-2019) ,企業所屬行業為光電子器件制造,行業代碼為 C3976。 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獲得新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取得“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備案(新發改字〔2017〕340號)。分兩期建設月產120萬片規模藍綠芯片生產基地,企業于2017年12月委托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含制氨站工程),其中一期已建設成月產60萬片規模藍綠芯片生產基地,并于2021年10月通過安全驗收,配套的制氨站工程于2024年1月30日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學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完成編制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制氨站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25年2月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制氨站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并通過了專家的評審。 該制氨站工程主要在乾照光電地塊一廠區原預留的廠房一區域新建液氨罐區、事故應急池和氨提純裝置等,采用雙塔精餾法(脫重和脫輕)直接將純度為 99.7%的工業氨凈化獲得超純氨,純度可達 99.99999%(7N)。該裝置從2024年7月開始投入運行至今,期間裝置運行正常,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調整),本次制氨站工程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氨氣、氨水(≥20%)、氮氣(壓縮的)、氦氣(壓縮的)等。其中氨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液氨罐區構成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 因該制氨站工程生產的超純氨余量需外售,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55號令,77號令修改的相關規定,申請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項目組成員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報告編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1894 | 022186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通過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檢查、檢測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體系審核、檢查,發現該項目在安全生產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在與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交流和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如下意見: 1、部分金屬防爆線路套管孔洞未封閉。 2、新增分析小屋設置位置位于爆炸危險區域內,線路未穿管敷設,內部電氣不防爆。 3、氨回收裝置有毒氣體探頭拆除送檢,未及時安裝備用探頭。 4、現場發現氨回收裝置供水管路壓力表損壞未及時更換。 5、新增的熱源裝置涉及特種設備,未辦理登記使用證。 6、純化裝置、原料氨卸車管路部分壓力表為選用氨專用壓力表,原料輸送泵管路壓力表未選用耐振壓力表。 7、氮氣、氬氣鋼瓶暫存區無化學品安全特性告知牌。 其他建議: 1、加強站內安全設施的日常巡檢和維護,對壓力容器、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壓力表、安全閥等定期檢驗校驗,確保持續運行可靠。 2、企業應向廠區周邊單位及人員告知廠區風險源情況,做好廠內設備、設施的維護工作,定期舉行氨泄漏綜合應急演練,加強與應急部門的聯動,便于事故災害情形下及時疏散周邊人員,減小事故影響。 | |||
評價結論 | 1、本項目在廠址及周邊環境、工程地質、水文氣象、交通運輸、物資供應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該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備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合實際,可以滿足正常安全生產的要求。 3、根據相關法律、標準規范的要求,本項目采用的工藝設備、設施,其選用符合有關標準規定的相關要求。 4、制氨站運維人員能夠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相關人員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5、本項目涉及的生產工藝、產品及設備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淘汰類、限制類,企業所屬產業屬鼓勵類,本項目為配套建設,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產業政策。 6、本項目在總平面布置、防火間距、建筑結構、防火防爆措施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外部防護距離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7、電氣設備選型、安裝符合規范要求,電氣安全設計和輔助安全設施能滿足安全要求。企業對建筑的防雷設施進行了定期檢測并取得合格結論的報告。特種設備按要求辦理了登記使用證并進行了定期檢驗,安全附件進行了定期校驗,能保證使用安全。 8、本項目的供電、給排水、供熱、供氣、消防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能滿足本項目的實際需要。 9、根據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法律、標準規范的要求,本項目建設采納了安全設計的相關建議,安全設施落實到位,符合有關標準規定的相關要求。 二、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乾照光電有限公司乾照光電南昌基地項目(制氨站工程)符合國家和當地產業政策,項目的生產方法合理、安全性較好。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裝置安全設施配置情況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企業與制氨站運維單位簽訂了相關安全協議,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業日常管理較為嚴格,評價時生產裝置和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近期企業對項目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發現的安全缺陷已消除。因此,本評價報告認為該制氨站的生產運營風險屬可接受風險,其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企業具備安全生產經營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5.11.05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11.17 | |
現場參加人員 | 杜凡奇(右)、企業(徐子良)、李云松(左)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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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